1986年行政院科技會議通過「焚化為主 掩埋為輔」之垃圾處理方向後,朝向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,然而在環保團體和居民抗爭,認為應以推動垃圾減量、資源回收為主。2003年12月政府訂定「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」,確定零廢棄政策,鼓勵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問題,將全台24家焚化廠分為五區:
1 | 台北 新北 基隆 宜蘭 花蓮 連江 |
2 | 桃園 新竹 (部分苗栗) |
3 | 台中 彰化 南投 (部分苗栗) |
4 | 台南 雲林 嘉義 |
5 | 高雄 屏東 台東 澎湖 金門 |
2005年7月中央補助未設焚化爐的縣市垃圾轉運費,各縣市政府彼此簽訂垃圾處理區域合作行政契約書,協調處理垃圾事宜。運作十多年,垃圾去化都相安無事。直到2014年底中南部禽流感疫情爆發,焚化爐吃緊,加上部分焚化爐歲修、老化、燒了不該燒的廚餘和塑膠,導致焚化效能降低,原本該發揮效能的區域合作政策失能,讓2015年垃圾大戰新聞一一浮出檯面,以往替台東處理垃圾問題的高雄市,垃圾處理費用每噸從五百多元一口氣調漲到兩千多元,對台東縣政府的財務來說是一大負擔。
到了2015年10月高雄市拒收台東縣垃圾,包含離島的台東垃圾四處堆置,引發民怨;中部地區也好不到哪去,沒有焚化爐的南投縣市每天垃圾量有250公噸,雖然過去與台中市政府簽訂垃圾處理行政契約,委由台中市焚化廠代為處理垃圾,但台中市處理事業廢棄物的量能增加,排擠到南投縣的家戶垃圾,南投垃圾無處可去,各鄉鎮只得自己想辦法堆置垃圾;彰化縣的溪州焚化廠則是遇上歲修加上鍋爐故障,委請台中市代為處理,欠下垃圾債,恢復運作後,為了消化之前的家戶垃圾量,三月十八日宣佈暫停焚燒事業廢棄物,但也讓彰化縣事業廢棄物業者急得跳腳。
為了一年多來的垃圾困境,環保署在2016年4月舉辦「家戶垃圾與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」全國層級政策會議,邀請業界、環保團體、社會大眾一起商討對策,不少人士都提及希望中央來統籌調度垃圾,藉此落實「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」。但實際推動並不容易,全台24座焚化廠,公辦公營焚化爐僅有5座,其餘19座,有16座公有民營、3座民有民營,除了民營焚化廠不受官方調度,地方民意也阻撓燒外縣市垃圾進入,像是嘉義縣政府基於區域合作代燒雲林縣垃圾,就面臨縣議員質詢為何要處理他縣市垃圾的質疑、而台北市也曾企圖想要解決外縣市垃圾問題,遭到市議員反對。而地方政府和民營業者在簽訂處理家戶垃圾的保證處理量過低,業者可自行決定收受利潤較好的事業廢棄物,這也是造成家戶垃圾無處可去的原因之一。
另外兩家蓋好,卻遲遲未啟用的焚化廠,成為這次垃圾大戰必會提起的焦點,雲林焚化爐由於場址距離淨水場不到兩公里,環評遭到撤銷,雲林縣政府和業者正在進行官司訴訟;而台東市焚化爐也因為與業者簽訂每日垃圾保證量300公噸,但台東市在垃圾減量後,垃圾量大為減少,以民國103年為例,每日垃圾量只有120公噸,一旦啟用,將勢必面對理賠問題。
事實上也不需要啟用這兩座焚化爐,就足以因應每天的垃圾量,依據環保署104年11月的「中部地區縣市垃圾縣市處理及協調措施說明」簡報:全台24座焚化廠的設計容量一年為887萬公噸,扣除掉歲修和熱值調整等狀況,有效處理量為650萬公噸,以2015年全台一般廢棄物432萬公噸來看,照理來說,仍有餘裕處理家戶垃圾。問題還是在於事業廢棄物,得透過減量以及再利用的手段來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