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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控的零廢棄
2016 . 05 . 25
【特稿】 掩埋場飽和怎麼辦?
撰稿 : 林燕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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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台公有掩埋場,陸續亮起紅燈,但後續仍有掩埋場的需求,因此雖然部分掩埋場即便剩餘容積到達0,也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封閉或復育,以便後續仍可持續運作。

 

環保署統計到民國104年底的數據,營運中的公有掩埋場剩餘掩埋容量約444萬立方公尺。目前除了少數偏遠地區還有用掩埋方式,大多數都作為垃圾轉運站,或是掩埋焚化灰渣使用。以環保署2014年10月6號新聞稿「每年須進掩埋場之垃圾焚化底渣及飛灰穩定化物、一般廢棄物、不適燃事業廢棄物量,合計約170至289萬方,剩餘掩埋年限估約2~3年」來看,掩埋場的安全空間岌岌可危。如果碰上災害,像是莫拉克風災、禽流感等意外事件,更大幅壓縮掩埋場空間。然而,以現今環境條件和民眾意識要重新開闢掩埋場並不容易。

 

因此如何活化掩埋場成為重要課題,尤其當年垃圾掩埋時,未做資源分類,事後重新檢視這些陳年垃圾時,發現掩埋了大量的可燃物廢棄物、資源回收物和土石,其中以含有腐植土的土石為最大宗。以台北市內湖垃圾山為例,依據工程規劃之顧問公司的鑽探報告:分析內湖垃圾山的舊垃圾,60%為土石方、36%為可燃垃圾、4%為資源回收物,而可燃垃圾中又有三成是塑膠類廢棄物,包括舊塑膠袋及其他塑膠製品。內湖垃圾山的復育花了八年13.8億元清除222萬立方公尺的垃圾,大約占總垃圾量的三分之二,底下還有90萬立方公尺的垃圾。

 

2014年底因為各地焚化爐調配和管理問題,中南部爆發垃圾大戰,無處可去的垃圾只能堆置在掩埋場,部分地方政府把腦筋動到已經封閉的掩埋場,希望能重啟,引發掩埋場周遭居民抗議。

 

2016年3月環保署推動「以城市礦山概念建構具天然災害應變廢棄物處理能量設施計畫」,以活化既有掩埋場,並從中再挖掘可再利用資源,增加掩埋空間為目的,預計在105年至110年,投入新臺幣10.8億元,開放有意願的地方政府申請,計畫活化至少6座垃圾掩埋場,騰空60萬立方公尺的空間。

 

不過,以民國104年全台焚化灰渣送去掩埋的數量85萬公噸來看,60萬立方公尺,只不過是杯水車薪,要如何有效率地運用剩下的這些洞,推動垃圾減量,才是關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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